引用:
作者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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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信法律應該要公平、正義、準確,
但認為法官做不到,
又何必迷信死刑判決就一定會是公平、正義、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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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是鄉民,法官如果連鄉民的質疑都只能閃閃躲躲,卻還妄想掌握國家刑罰,那皇后已成笑柄,貞操大概只是夜渡資的高低而已。
另外,一級謀殺應該是成立的(可惜中華民國沒這個罪),法官不判死刑是他的自由,鄉民我並沒有迷信死刑事公平正義準確的,但認為法官的判決是可笑的,對社會會造成不良影響,也是可以幹譙的。
如果中華民國的法官都是這個樣子,作奸犯科有多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