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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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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16
離題一下m(_ _)m
防幼童受虐 凌虐致死最重擬死刑
http://news4.pchome.com.tw/society/...6204508002.html
去年年底的新聞,基本上個人贊成加大判處死刑的範圍
虐童很可怕!除了犯人那泯滅人性的個性之外
一個人渣輕易的殺死了擁有無限可能的小孩
這在現今生育力降低的我國更顯得最無可赦!
試問反死,你們今天除了自我感覺良好的為準死刑犯辯護就叫對社會有貢獻
還是殺一儆百,讓受虐兒能有機會正常長大受教育回報社會比較對現今社會有所貢獻?

回到本串的範圍吧
一審死刑二審30年
無論如何都彌補不了逝去的小生命
但就本案來說,單以結果來看
犯人無論有無殺人的意圖都無法抹滅幼兒已死亡的事實!
他們有無殺人意圖根本不是重點
成年人施打毒品都有致死的可能性了,何況是對一個幼兒施打毒品
還是說他們要像被判死刑的那些前輩一樣,砍被害人數十百刀致死
這樣才叫有殺人動機?
還有某蟲您還是別再跳針了
沒人拿得出法院資料與證據
我們只要請您對這件事提出看法
沒有人要您當法官判決本案
更沒人認為您有這能耐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簡單,有人將他人殺了 > 殺人或過失殺人
本案更簡單! 一群混仗殺死幼兒,而且還是在死者生前凌虐,最終因毒品致死
少跳針到啥搞不好二審法官可能怎樣怎樣
客觀來說...他擺明了在坦護犯人的利益與權利呀!!
舊 2013-02-05, 01:55 AM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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