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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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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引用:
作者惡蟲
沒有足夠的證據,我無法回答。

但是我可以說的是,不論是傷害致死或是殺人罪,我都不贊成死刑。


惡蟲大很理智我相信是個法律人,但是法律之解讀除了理性的邏輯外,是否也應加入人性,以補

法條考量之不足,否則將整部六法都剖析整邏輯地圖時,是否交由程式來執行更有效率?



鄉民的正義的確不是正義,因會回流於理盲跟濫情,但在本案中,傷害致死雖本應不足判死但

凌虐7歲以下幼童致死,實可加重型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判死絲毫不為過。

 
舊 2013-02-04, 10:16 A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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