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opland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主觀上的殺人意圖強度、分類過寬模糊不明確。
..................


對壯年人,對小孩,對老人............應該都不一樣才是。
對壯年人打一拳,對幼兒打一拳,殺人的意圖強度,加害人主觀上也許一樣(但你不會知道,法官也不會知道),結果一定不一樣;法條上的認定會一樣嗎?

如果法官不考慮這一點,我們該說他是見解不同,還是違法判決?

個人以為這和之前小女孩強制****案,有一點點類似。

法官願意寫出這種判決讓大家公幹,也是應該的,反正他也覺得可受公評吧。
舊 2013-02-03, 01:56 PM #1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plan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