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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very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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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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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必須對一個問題提出解釋,不然永遠只是一個沽名釣譽、擾亂社會治安的團體。這

個問題是:如果你的親人,被一個殘忍的匪徒虐待至死,那
犯人被判死刑,你願不願意替那犯人出聲?


如果不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解釋,那廢死團體永遠只是在消費被害者與其親屬的悲痛,用來成

就自己維護人權的聲名,這種行為,不是小人,是標準偽君子
舊 2013-02-03, 01:0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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