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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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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感情上我覺得這件案子應該要判死刑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任何人都無法這麼做,就算換成電腦結果也不會不同。
原因出在我國法律對於主觀上的殺人意圖強度、分類過寬模糊不明確。
原則上就是只能用比較輕的傷害致死罪,除非修法。
跟之前的幼童性侵案不同,不是刑庭會議有共識就能改的。
問題一直都在,這就要問立院諸公在想些什麼了。

那麼請問此案例判死刑有違法嗎?

如果是那麼法官會受何處分?

想請教比較了解司法的解答一下
因為就小弟所知,法官系統基本上頂天
舊 2013-02-03, 11:40 A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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