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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ando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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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414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板上法律專家這麼多
很想請問一下

如果今天法官的小孩被落入歹徒手中
被拔趾甲, 燙傷口, 凌虐21天

但是沒有注射毒品, 歹徒也沒有要致法官小孩於死地
這樣可以判幾年?

人都弄死了只會判30年
所以寧虐21天讓幼童沒死
顯然要更輕的刑度, 對吧

淦∼那天這些法官的小孩就不要變成苦主


刑事訴訟法 看一下吧

第3章就是在講自行迴避

還記得之前台南地院宿舍遭小偷,結果幾乎所有法官都得申請迴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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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弱弱的戰績
舊 2013-02-02, 05:22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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