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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惡蟲
沒有人說不是虐待,也沒有人說注射毒品有理。
問題是,這樣的行為應該怎麼處罰?

是要按照法律?還是要按照鄉民決議?

很不幸的是,臺灣目前似乎開始傾向於後者。




有,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當法官觀念有問題、信仰偏頗,譬如偏向廢死、相信輪迴,則引用任何法條做的判決都有問題
法官刻意忽略某些既存事實而鑽營營救罪犯,判決自然難以服眾!!

學理的象牙塔待久了,早和社會正義公平脫節
舊 2013-02-02, 04:37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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