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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 王昊案審判長:誰還敢判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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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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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
knm
用傷害致死判只能判30年
用殺人罪大概就判死了
法官也不會判無期
法或制度有問題應該想辦法改善
用所謂的情感來決定對司法人員就會形成一種壓力
這種壓力來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不是件好事
今天法官做出這種判決不管對不對,如果社會輿論最後影響判決結果代表司法已非獨立
無法用超然立場進行審判那法律還有甚麼公信力
當然啦
個人情感上還是希望判死,但和法官要不要判死是兩回事
刑法第二七七條第二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無期徒刑
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3-02-02, 03:5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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