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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法官哪來的就事論事?
結果已經死亡有嚴重受虐
單憑殺人犯簡單的對話就可以忽略殺人犯殺人的過程
法官刻意忽略這個事實又該當何罪?
舊 2013-02-02, 01:4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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