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這個也是錯誤的
遠東的折扣其實是遠通預繳
因為早期ETC並沒打折 那時候還吵很大很兇
後來作法就是遠通預繳
等於換遠通買回數票
另外遠通等於是取代掉收費員的薪水
你買回數漂38塊的 國家也不是拿到40呀
還得給收費員薪水 獎金等等
車流量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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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沒資料,只是看M01有人提過,就像你的說明我也無法判斷是真是假,
不管折扣由誰負責,至少遠通要賺的固定費用(好像不是3.5,而是3.4,反正就是一定要賺的部份)一部車也不躲不掉,而這筆錢原本是不用白白送給遠通的,而且遠通還不用負責高速公路的路況。看高工局的資料,ETC到101年9月30日累計使用次數達11億4千2百萬餘輛次,也就是說遠通已經賺了11.5億*3.5將近40億的錢了,而且以後還是繼續賺,這點台灣哪個民營公司有這種績效?
另外,收費員的確要薪水,但相對於遠通「號稱的」etc相關建設費用、****宣傳(還不算遠通所屬高工局強制(免費?)幫遠通打的****),這些收費員的薪水、獎金,甚至把回數票所使用的紙的成本,運送費用....等拉哩拉雜的加上去,我相信還是比遠通付出的來得少。
我不是反對ETC,而是反對遠通的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