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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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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72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我會繼續用, 政府要我交罰款, 我就跟他打行政訴訟, 你政府先叫噓噓東把牠的罰款繳一繳, 牠繳了, 我就會繳!

沒有用的, 到最後只會被警察強迫執行.
台灣人就是一盤散沙, 各個擊破就好了, 看看E-Tag的使用率就知道了, 之前根本沒人什麼人要裝, 現在放了一點小利, 使用率馬上就衝高了.
裝E-Tag不就表示支持他? 當使用率提高不就代表支持率提高, 既然支持率提高了, 當然就要全面使用啦.
台灣是民主的社會, 大家都裝E-Tag不就代表都支持, 所以少數要服從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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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
 
舊 2013-01-29, 12:50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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