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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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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楊梅
文章: 42
這不合理呀.

雖然
男子左邊的腎臟坐碎。
起因卻是
拖女子進樹林,對她性侵。

卻要怪罪
女子 被動為主動,身體肥胖和用力過猛??


法官真的不是一般人啊...
跟N名男子一塊回大學宿舍,就表示 願意跟所有人 "車車車 叭"??

跟前男友愛愛,就表示 中芔也可以??

法律跟您想的不一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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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丁格的內褲 「穿裙子的女生,在掀起裙子之前,並沒有辦法證明其是否有穿內褲。」
舊 2013-01-27, 06:4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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