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法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zz042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
mapo23
金融業專屬本業收入課徵總額型營業稅,稅率為2%- 金融業本業收入甚少進項,所營業務屬非加值型之模式。
金融業非專屬本業收入之營業稅率適用5%- 金融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因與其他一般行業經營相同業務之銷售額,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允應適用相同之稅率,以維租稅公平。
我不懂的是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對金融業來說不管是加值型或非加值型稅率都是5%,哪個傻金融業在非專屬本業收入那一塊不會申請依第24條改按用加值型(因為可以扣抵進項稅額),絕對划算!?
2013-01-26, 01:01 PM #
3
zz042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zz0422
查詢zz042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zz042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