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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u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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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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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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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nwich
看智慧財產局的說法是… miss wu 必須弄成可識別的logo。

我覺得官方沒錯啊!

不是不能用miss wu,而是你要把miss wu弄成商標圖案,

而不是只註冊miss wu這幾個字!

要是被註冊成功,姓吳的女性不就都不能叫miss wu了?

中國人又都講究認祖歸宗,

所以中國人對於姓氏的重視程度遠大於外國人,

拿不同國情的東西來比,也不太搭調!


你說的是對的!以後只要秀miss wu這個字樣出來,他就可以告你...

所以姓吳的小姐要小心了!(名片,****...若是與衣服販售相關的更是重點)

當初立法時,政府是有考量到通俗的字眼,不能拿來當商標,因為使用的人多!

一旦要進入訴訟,會害死一堆人,所以規定要有可供辨識之圖樣或符號才行!
舊 2013-01-24, 03:2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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