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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oo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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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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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jone
受害人明理當然很好,但是很少。
有人騎車自摔,都要推給別人了。
別為自己找麻煩根本就是明道了。


+1..

有的家屬是不管三七二十一, 人就是你撞的, 就算最後清白了, 還是硬是要你賠錢.'

之前不是有個新聞, 有個人只是幫忙報警, 被連續告了1x年. 但每次都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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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1-24, 12:1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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