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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rea2004
因噎廢食、以人廢言
他雖然有違規過,但你不能說他現在說的事情是錯的
這就是標準的對人不對事


沒有違規過的可以丟石頭
沒有違規過的 , 可不只限定在被取締開單啊 ..

捫心自問 , 有沒有在轉角處停車過 , 為了下去便利商店買個東西就走了 .
停在紅黃線上 , 又或者行駛時壓過雙白線 ..


沒有違規過的可以丟石頭

況解 , 禁行機車這種鬼東西 , 不就是我主張要廢除的 .
舊 2013-01-24, 10:39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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