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我長期在宣導機車不要騎路肩 , 然而你看看這些人出事前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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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tralet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93
引用:
作者
Tetralet
個人不太認同... 她被重機撞擊的地方叫『路肩(行人可行走)』,並不是『馬路』,所以她的『穿越行為』已經結束了。
若撞擊點在馬路,(在本案中是快車道),
那鄉民的風向應該會倒向另外一邊。
若把路肩想像成『人行道』,就更容易了解為什麼小女孩無肇事責任。
想像一下,小女孩違規穿越馬路,
到達人行道後,(只是這個人行道是用白線隔開的),
被一輛闖入人行道的違規重機撞上 - 您會認為小女孩該負肇事責任嗎?
(雖然違規穿越馬路部份的確吃了張 300 元的罰單...)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有沒有看錯?有一顆星星了耶∼∼
路人:沒錯,這一切全是你自己的幻覺 ....
偶爾打打****:
今天的 Tetralet 又在唧唧喳喳了
。
2013-01-23, 11:49 PM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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