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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期在宣導機車不要騎路肩 , 然而你看看這些人出事前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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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bag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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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75
引用:
作者
漲 停
若是在行人穿越道 , 用牽的 , 那就視同行人 , 他有絕對路權 ,
你撞上去的話就會是肇事主因 , 他是次因 .
這邊你說的對
但主因次因要改
既然行人有絕對路權 代表撞上去要負全責
沒有主次之分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7263j/post/1236529567
我只是提醒你不要沒瞭解清楚就妄言絕對路權
會害到人
宣導不是這樣宣導
2013-01-23, 10:30 PM #
89
cabbag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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