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也是不懂啊 ...
享有絕對路權 , 但是不能有違規或者過失啊 .
就好就你綠燈可以直行 , 但若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闖紅燈 , 也不代表你可以撞下去啊 .
一但有違規 , 那就是會有肇責 .
這根本是基本的好不好
若以上述例子來說 ,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帝王條款 , 有絕對路權 ,
車子要禮讓 . 但別以為行人是 100% 對 , 而由車子負全責 .
實際上會因為行人違規闖紅燈 , 所以有部分肇責 , 將會是肇事次因 ,
而汽車撞人的就是肇事主因了 ..
意外吧 !
那如果行人不在行人穿越道上呢 ?
那就顛倒過來了 ..
看汽車有沒有其他違規 , 如果有 , 就是肇事次因 , 而行人就是肇事主因 .
若汽車沒有其他違規 , 那就是行人負事故全責 .
很好懂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