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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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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5
引用:
作者bubvdv
而且現在的勞工局都是如此辦理,只要公司把錢還給勞工,就不用被罰2萬~30萬,但是勞基法根本沒有說還了錢就不會被罰2萬~30萬,真是有錢人的天堂,只要還的錢比2萬還低,那當然還錢了事,然怪公司都罰不怕


就算罰金超過該還的錢,不要差太多公司還是會硬上,因為殺雞儆猴、樹立威信永絕後患,這可比區區被罰個幾萬塊還來得重要,絕對是划得來的

車禍也是差不多的情況,明知自己有錯的絕對也要賴皮到底,因為最後頂多判賠,也絕對不會全賠,請問我幹嘛那麼傻一開始就認賠啊?

引用:
作者黑暗的左手
我以前的公司也有被檢舉超時
高層私下跟我說不知道是誰
暗示叫我去找
但他們也很賤,這種違法的事情用暗示的
我才不屌他們


高層用暗示的方式要員工做鬥爭或違法的事情可多了,你不屌,其他99%的人對於這可以跟高層成為同夥的機會可求之不得,比你老老實實上班快多了。
舊 2013-01-22, 12:5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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