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evin22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人事應該要把這種事當成案例宣導
一堆人沒事在檢舉 然後人事忙著辦進退職
來來去去的大家都很煩

引用:
作者alexchao
因為沒有確實的洩密證據
勞檢局只說是執行業務不周延,誰檢舉只找誰的資料來看(這還不就等於就是你)
台灣勞檢局本來就是官僚,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逼的你自己撤案

ps:以這case來說,搞不好富邦給錢要事主撤案都是"公務員好心教的唷"

我們公司以前也有個不爽的同事去報加班沒錢的問題.....................
結果勞檢局來抓,抓完之後罰錢,罰完錢之後寄了張掛號信到公司給那個同事,內容是要他填類似滿意度的東東
我都快笑死..................前頭勞動檢查完,後來馬上來封掛號信到公司給檢舉人
結果就是....該檢舉人從此黑到翻天,全世界都知道是他去告的
年底就自己辭了(跟我們關係不錯的小主管報消息,高層震怒要釘死他)
舊 2013-01-22, 12:21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vin22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