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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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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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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101000
去年十一月她竟接獲前東家電話,告知願給付一千八百元加班費,盼她撤案。
A小姐表示,資方上月二十四日將一千八百元匯給她。

因富邦銀已返還A小姐加班費,基於行政機關不以處罰為目的,因此未開罰。



"不以處罰為目的"
那麼 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呢?

公司有給 "錢" 就好了嗎?

給了錢, 公司 要怎麼做, 都可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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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丁格的內褲 「穿裙子的女生,在掀起裙子之前,並沒有辦法證明其是否有穿內褲。」
舊 2013-01-22, 11:25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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