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l
也有很多公務員公開承認某些規則設計錯誤,世界上居然有一套制度是退休不工作還比工作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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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確實很怪,不過好像沒有很多公務員覺的這不合理。

(大概只有道歉的部長有感)
當然,這是有條文記載的,除非改條文。就像台電用高於一般很多的金額收購民間的發電,也是幾十年前簽好的合約,也只能等到合約到期。
但,卻用信賴保護,來訴求"沒有明文規定"的慰問金。
其實,這跟一般勞工八竿子打不著。
公務員該問的是你們的老闆,而不是對鄉民的觀感反應,那無濟於事。
都幾十歲人了,領了老闆的錢,又要抱怨發錢的人,這哪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