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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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onho
公文幹麻硬要分成三段??
還要寫稿??
而且還規定其型式
還要學筆硯.............
真是受不了...............
我一直搞不懂職章,職名章和職銜簽字章到底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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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你也可以只寫主旨啊
公文的主旨就跟論文的摘要一樣,就寫重點而已
理論上不該超過50字,實際上你知道的
不會取捨就會變亂七八糟,一大篇不知所云
說明就是實際內容
擬辦就是你要作啥
除了一些謂稱外公文書寫起來其實不會很難
至於有公文製作軟體你該偷笑了,只要照格子填字就幫你弄出漂漂亮亮的公文還不好
如果照以前那種用小楷毛筆寫的公文書最好受得了
稿就是草稿啊!打個草稿應該沒啥問題吧?
至於職章 職名章我也分不清楚
看看法規有沒有說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A00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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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弱弱的戰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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