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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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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引用:
作者上帝God
上帝我最近常在路上開車

不過畢竟路上不比天堂開車安全,所以想續保個第三責任險。

目前保的明細如下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400萬
每一事故之財損:30萬

$2764圓


想請教一下,我的明細中,每一個人傷害;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這兩者差在哪裡?
每一人之傷害200萬是指萬一出事,萬一不幸有人往生,每個人只賠200萬嗎
而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400萬,是指每一個事故最高上限只賠到400萬,超過就自求多福?

還是是指,不管有幾個人要陪,保險公司一個人我最多幫你出到400萬?

不過我有朋友保的如下

每一人傷亡:300萬
每一事故總額 3000萬 
財產損失100萬
$2039

這個我比較看的懂,它是指,每一個人上限賠到300萬,每一個事故最多3000萬,
換句話說,只要一個事故不要牽扯到10個人以上,都可以cover的過去。

God's in his heaven, all's right with the world.
地球不需要你 快回去吧.......

你跟你朋友保的內容是一樣的,就如你所說你朋友的內容
簡單來說,今天假設你帶了10個人上天堂(這算普渡眾生嗎.....)
你保的400/10
一人只能拿40萬

如果你帶了一個人上天堂,那就是他家人拿200
如果你帶了2個人,那還是拿200(400/2)
如果你帶了3個人,那400/3....懶得算了
PS 你如果這麼想普渡眾生,拜託上路前公告一下
 
舊 2013-01-19, 03:37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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