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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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我最近常在路上開車
不過畢竟路上不比天堂開車安全,所以想續保個第三責任險。
目前保的明細如下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400萬
每一事故之財損:30萬
$2764圓
想請教一下,我的明細中,每一個人傷害;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這兩者差在哪裡?
每一人之傷害200萬是指萬一出事,萬一不幸有人往生,每個人只賠200萬嗎
而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400萬,是指每一個事故最高上限只賠到400萬,超過就自求多福?
還是是指,不管有幾個人要陪,保險公司一個人我最多幫你出到400萬?
不過我有朋友保的如下
每一人傷亡:300萬
每一事故總額 3000萬
財產損失100萬
$2039
這個我比較看的懂,它是指,每一個人上限賠到300萬,每一個事故最多3000萬,
換句話說,只要一個事故不要牽扯到10個人以上,都可以cover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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