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mule 98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2
引用:
作者knm
阿擬好就會通過喔...
檔到利萎和大財團財路還不是被退
政務官看到沒利可圖不簽連送利院審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勞委會重罰三萬這法條才一直存在

話說那個助理有沒有要有啥證照或考試阿?.....算起來也是主導國家政策的一份子呢,讓我想起余天讓他兒子當助理.....想一想,還真是不合理....擺明了是去....;或許助理也該有點能力吧?或是說,立委助理能力愈強,越是國家之福......
舊 2013-01-18, 09:09 PM #1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mule 98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