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饋贈竟獎6萬! 國稅局挨批浮濫
記者:林上筠 攝影:羅士朋 台北 報導
公務員拒絕賄賂應該是本份,不過國稅局人員查稅、拒絕饋贈,竟然最高可領有6萬元稅務獎金!北區國稅局2千多個員工,去年只有44人沒拿獎金,幾乎等於「通通有賞」,今天立委痛批是「巧立名目」,實際查閱財政部編列獎勵金細則才發現,連辦座談會邀專家演講也發獎金2萬,就連維修電腦也有獎金,每人平均稅務獎金高達17萬多。
每到報稅時刻,國稅局上上下下忙翻了,尖峰工作量超大,但你知道稅務人員查稅、拒絕饋贈,竟然有「高額稅務獎金」嗎?台聯立委黃文玲:「處理電腦(送修)也可以領,檢討不適當法令也可以領,巧立名目來發獎金這情況,不合公平正義。」
翻開財政部核發的稅務獎勵金細則赫然發現,拒收餽贈「最高發獎金6萬」,及時處理電腦機器突發事件,也就是送修電腦,最高獎12萬,促進員工團結、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都能拿錢,就連國稅局舉辦政風座談會,最高能拿獎金2萬元。國稅局稽核員:「你要績效前幾名才有啦。」
像這樣辦座談會,邀專家學者演講就獎勵,2011年北區國稅區員工2200人,只有44人沒拿獎金,今年上半年也是搞得通通有賞,外界質疑怎麼連修電腦、拒絕賄賂這種公務員「本份」,都有賞。民眾:「本來就不應該收賄,怎麼還要發獎金。」
國稅局低調表示,稅務獎金是依財政部發給的獎勵細則辦理,只是在國營事業年終被嚴格檢討砍半的同時,稅務人員光是稅務獎金1年可多拿17萬,只是做公務員本份,卻是佔盡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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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快卸獎金 糾正台電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2012.12.22 07:30 pm
監察院說,台電快卸獎金原本用來獎勵第一線卸煤工作人員,卻連發電廠主管、會計、政風、人資都能領獎金,今天糾正台電。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趙昌平、程仁宏、馬秀如提案,糾正台電公司。監察院指出,台電進口燃煤快裝快卸獎金,原是要獎勵與卸煤作業直接相關的工作人員,增進工作效率,快卸獎金給獎標準已超過20年未曾檢討。
程仁宏受訪指出,台電每年發放約新台幣5000萬元到7000萬元的快卸獎金,台電對發放對象擴大解釋,等於是「以各種名目加薪」。
監察院說,95到99年間,台電有超過8成的船次,達到給獎標準,雖然每年核發獎金,但卸煤績效沒有逐步提升。
台電依貢獻度,把獎金發放對象分為ABC三類,但監委發現,台中、大林、興達等發電廠的廠長、副廠長也被納入B類人員,可領快卸獎金。
監委認為,台電以「綜理」、「指揮監督」為由,納入主管人員,發快卸獎金,與規定不合;以99年度為例,B類人員每人平均核發金額為新台幣9萬7903元。
另外,監委調查報告說,發電廠部分會計、政風、人資人員依「貢獻度」,領有快卸獎金,但台電對貢獻程度的衡量,欠缺客觀標準,也有不當。
【2012/12/22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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