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更令監委不滿的是,教育部與企業沆瀣一氣,漠視學生權益。
2008年宏達電遭罰後,隔年監察院就曾去函教育部,要求對宏達電歷年違反教育、勞動基準、兒少福利法等行徑懲處,
但教育部竟以時值金融海嘯,加上宏達電表達會積極改善,就再次核定宏達電為建教合作機構。"
夠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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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很意外阿,到現在還是一樣的態度阿,
我到消保官那邊跟hTC兩位普巄共協商的時候,那兩隻什麼也都沒準備就上陣了
從頭被我電到尾,講出來的都是說給消保官聽的官話,一點都不承認他們有問題,
還好我所有資料都有備齊,由此可見這家公司.....根本就...

只願意花時間應付客人(&媒體、官僚),不願意真的下來解決問題,這是親身經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