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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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mhung
我不吃狗肉,但我支持民眾有吃狗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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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12條
第一項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
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為之一:
一、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
二、販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之屠體。
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准許認領、認養之動物,不包括依第八條公告禁止飼
養或輸入之動物。但公告前已飼養或輸入,並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辦理登
記者,准由原飼主認領。
所以台灣可以吃狗肉,但是因為不得宰殺和販賣屠體....
只能吃外國進口的狗肉罐頭、狗肉鬆、狗肉排...等之類的加工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