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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don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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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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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dzilla chyx
網路上鄉民有時會酸洪教主是「經營之神」,但其實他超短視不懂經營,FA前的複數年合約其實是一種省錢的好方法

看看Lamigo就很懂得玩這套,早早就和林智勝、林泓育等大砲簽下複數年合約
用低於現在市場行情的薪水使用這些球員、省去年年談薪的麻煩,又可以賺名聲
當然表現好的球員也有更多選擇:是要穩定提升薪資的複數年合約或是賭自己未來會更好再簽張大約
(今年的郭嚴文就選擇不簽複數年合約)



FA的補償制度各國職棒都有
沒記錯的話日韓兩國的FA都有轉隊費制度,MLB則是用選秀補償

中職FA的問題在於FA年限太長,轉隊費過高



明明就是各取所需 , 瞧你講得LAMIGO很邪惡似的

您的言下之意講得像是林智勝跟林泓育對自己沒信心似的...
舊 2013-01-16, 11:07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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