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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52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事發當時有報警~也有拿到初步分析表了~表現在不在身邊

不過大至上是對方違規雙黃線迴轉,對方的原因有兩條~忘了另一條是什麼了

我的部份是寫未注意前車動態

因為之前約對方出來時,看他態度還OK!加上一直跟我說他生意失敗、住的地方是他妹妹的房子,還有老婆兩個小孩要養~叫我不要在過年前跟他提出告訴~

其實我當時就該要有警覺心,直接提告了,拖到現在應該也來不及了~何況他當時有提到他生意失敗時早已信用破產,所以現在想想,他的確有可能名下早就沒有財產了....

體傷的部份,對方的強制險公司有跟我聯絡了~所以這部份的陪償應該是沒問題

1.目前有問到,可以拿商業本票,調解有成功的話,直接簽本票,但須在和解書上寫清楚,有幾張本票,什麼時候執行,逾時多久提告,及總金額多少~

2.同上說明~對方應該早就身無分文了...

3.計程車行的部份,因為計程車這一行滿亂的,我看對方的車子上有寫清溪合作社、車頂燈卻寫台灣大車隊,而對方也不肯老實跟我說他有沒有靠行及是那間車行,所以目前為止車行這部份會在調解會上跟對方問清楚,並於第二次調解前跟對方車行好好說清楚~當然車行也有可能不理我或說這不是他們的司機....這個真的是車行說沒有就沒有的~無從查起....

目前預計月底第一次調解會,一定不會有滿意的結果,當場馬上再申請第二次調解~當然也有可能對方態度太差的話~直接告他…車行方面看sd大說的~的確有可能撇得乾乾淨淨的....這方面好像也沒有什麼法規可以制對方...
舊 2013-01-14, 08:5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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