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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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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方一直跟我訴求,他身上也沒錢,若陪償的話是否可以用分期的方式? <<<先不要管這部分。
2.目前已申請調解,但我怕對方會先行脫產,我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防止這類情事發生? <<<要提告後,請檢察官清查凍結他的財產如過戶等,不要拖了,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趕快要求警方偵結移送檢察官,民事部分跟檢察官提附帶民事賠償即可。
對方如果屬於脫產,法律上都可以追回的。
3.計程車公司是否須有其他連帶責任?因為他只有一般的強制險及陪償的問題完全沒有出面解決任何事情 <<<< 業務過失公司負連帶責任。
醫療費用一定要有單據,其他如交通費用、自己購買的藥品,等等花費均須留單據,
計程車每天路上跑不可能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吧,他沒錢也是保險公司要賠。
比較需要的肇事責任分攤,計程車有沒有行車紀錄器,附近有沒有監視器(公、民)目擊者都要趕快要求警察保留證據。
打官司很累人的,沒辦法這就是台灣,金額大拖個3~5年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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