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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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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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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ff520
您好:

我在去年十月中發生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計程車
當時車道是四線道,無機車道,對方原本在最外線路邊,我看到對方車輪切出來,以為對方是要切出來外線直行的,故機車切到內線,結果對方突然左迴轉,且左迴轉的地方是雙黃實線,故我從對方車輛的左後方撞上去

對方車輛左後方保險桿、左後方向燈及版金撞凹
我的車輛機車由車行估出來只剩引擎及後輪部份是好的,其餘全部要換新,估價四萬元左右

對方是營業計程車,但保險情況只有強制險,其他都沒有

對方身體無損傷
我左膝蓋撕裂傷,膝蓋半月版軟骨不見,動過兩次手術,直到目前已經三個月了還要用拐杖行動,醫生預估還要兩個月左右才能自由行動,兩次手術住院一個星期

對方事後三天就正常營業
我預估須休養五個月,目前已第三個月

期間我主動跟對方聯絡過數次,對方數次承諾會來醫院看我,卻從沒出現過,而是我在出院後主動約對...

你有報警嗎? 這三個月內你有提出刑事告訴嗎? 如果沒有的話,記得明天一大早趕快去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基本上對方沒有任何保險,而且是開計程車的,名下大部份不會有不動產,有可能也脫產了,你最後可能只是會得到對方被關,然後你以刑事的訴訟判決書,再提出民事賠償,法院也只能給你一張債權證明,你什麼也拿不到了。

至於受傷看醫生的部份,記得開立相關證明,看有沒有辦法從第三強制險申請一些理賠,這部份有很大的彈性在於金額的多寡,至於你財損的部份,第三強制險是無法理賠你任何錢的。
 
舊 2013-01-14, 07:1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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