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去年十月中發生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計程車
當時車道是四線道,無機車道,對方原本在最外線路邊,我看到對方車輪切出來,以為對方是要切出來外線直行的,故機車切到內線,結果對方突然左迴轉,且左迴轉的地方是雙黃實線,故我從對方車輛的左後方撞上去
對方車輛左後方保險桿、左後方向燈及版金撞凹
我的車輛機車由車行估出來只剩引擎及後輪部份是好的,其餘全部要換新,估價四萬元左右
對方是營業計程車,但保險情況只有強制險,其他都沒有
對方身體無損傷
我左膝蓋撕裂傷,膝蓋半月版軟骨不見,動過兩次手術,直到目前已經三個月了還要用拐杖行動,醫生預估還要兩個月左右才能自由行動,兩次手術住院一個星期
對方事後三天就正常營業
我預估須休養五個月,目前已第三個月
期間我主動跟對方聯絡過數次,對方數次承諾會來醫院看我,卻從沒出現過,而是我在出院後主動約對方出來過一次;而對方在第二次手術前有聯絡過我幾次,在第二次手術前一天,我主動告知對方我要再動手術,在那之後,對方對我是不聞不問
1.對方一直跟我訴求,他身上也沒錢,若陪償的話是否可以用分期的方式?
2.目前已申請調解,但我怕對方會先行脫產,我是否有什麼方式可以防止這類情事發生?
3.計程車公司是否須有其他連帶責任?因為他只有一般的強制險及陪償的問題完全沒有出面解決任何事情
以上問題請教~再麻煩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