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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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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4
一般老百姓的認知應該是只要停在路邊, 即使還載著安全帽, 還坐在機車上, 但拿手機出來查東西, 應該就不會觸法吧?

但是如果遇到警察硬要拿法條來開單衝業績, 可能多數人還是摸摸鼻子認了......

大概要等到哪個比較有背景的人被開單, 找什麼議員委員的陪同開記者會控訴, 再叫三立東森的來報一報, 那大概警局局長就會出面說明緩緩頰, 同意銷單了.....
舊 2013-01-14, 02:4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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