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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 人民把對政府的怨恨轉嫁
因為政府對企業的管理不足以及姑息 讓人民生活痛苦
但卻對國營事業 福利完全不變動 但這些人所領的錢是納稅人的錢
其實就算公務人員年終領四五十萬 你能讓人民領民營企業 十萬就好
大部分就不會哭罷了 你吃肉 讓人民能夠喝到湯 其實公務人員並不會被釘上
1.改善民眾工時 薪水問題 增加對企業虐待員工的罰則 提高企業給員工的薪水
(但是誰敢做?)
2.如果不敢 那相對的人民過的苦 政府照拿人民的稅金 公務員領一樣的錢 這當然說不過去
民營企業老闆可以說經濟差 共體時艱
政府的老闆是人民 人民生活苦了 當然也會要教這些政府員工 "共體時艱阿"
你政府放縱這些企業亂用共體時艱 覺得企業主這樣做是對的
那相反的 政府的老闆人民 告訴你國營企業要共體時艱 這些公務員不也是哭罷了
那人民可不可以說 檢你薪水是剛好 人民做外面的企業的有一技之長的人也才領22K
那坐在那邊做行政公務的人員 為何可以領的比專業人才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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