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dnj
光你這句"繞道誰說不能用業務費,請洽各儀器銷售員",就是買A報B,就是這次爭議的點了,你真的有搞懂問題在哪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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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充內行了,請洽各銷售員是不便明講,免得那天又被規定不行,
至於報銷方式絕對合法,法理情上都說得過去,你真的在這系統玩過嗎?
我講過很多東西都有繞道變通的方法,只是所有的人都貪圖方便,
直接開發票最快,連證據都不做一下,發票開連號十張,被抓你就要認。
考你個問題好了,你是某大牌學閥教授助理,
他拿了一張內褲的發票,你要怎麼報帳?
計程車費不能報,那差旅費是用來開房間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