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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發票核銷治重罪 學界震驚 國立大學教授貪汙罪起訴
引用:
作者len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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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幾位同學專題做得很爛..結果他們的指導老師要把他們當掉
他們哀求請老師手下留情..沒功勞也有苦勞...
老師要他們給4個學期的學分費(3年級~4年級)才給過..
一個給了...大概是2萬左右..
另外一個是說...給你兩顆花生....
結果給錢的畢業了....說給花生的延畢2年修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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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們以前念書比較單純 記得 必修科目沒過
該科老師就說 你來學務處 當兩個禮拜的免費工讀生就好 就讓你過關
這種勞務個人覺得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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