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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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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 去查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2條吧
> 就算上法院也鐵定敗訴

65條寫的是有危害安全之虞
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就長的像真槍這一點沒有違反這一條
除非派出所站長認為"坐在椅子上擦槍"危害到安全,否則他沒違反第65條
沒有違反就沒有辦法用第22條,所以沒什麼鐵定敗訴的
舊 2013-01-11, 07:50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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