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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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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ckcue
內行人!

接公家單位的研究案,在編列經費預算的時候就開始劃分了,耗材費、事務費、通信費等等各項名目...

實驗做的多,耗材也用的多,當你耗材費用完了,實驗也不用做了??

當然不可能∼一定會從別的科目挖錢出來,甚至別的研究案找錢來用!

挪為私用當然違法,但是否該重整一下這國家用錢的方式啊...

不這樣限制,一定會演變成胡亂消耗預算,有多少花多少。
會鑽漏洞的人太多了,只好全部當成賊來防。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舊 2013-01-11, 09:56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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