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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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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豆子
所以才說台灣的法官
真的權太大了,想怎樣都操之在法官,卻又無法推對陪審制

就算改陪審團制度 實在沒有多大作用

國外的陪審制是鄉民組成 責任是最後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而已 量刑的權力還是在法官手裡

這個案件以及之前的殺童案 即使用陪審制證據確鑿也不可能判罪名不成立

一直以來的爭議在於殺人犯是否要"判死刑"
舊 2013-01-11, 09:4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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