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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搖扇公子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12:26
新北市一名無照騎機車的十七歲高職生,先前在大馬路上被一輛正要起步違規迴轉的貨車撞傷,變成植物人。台北地院認為,高職生雖然無照,但貨車司機還是得負全部的過失責任,所以高職生獲賠一千七百多萬元。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民國100年2月15號凌晨12點多,葉姓婦人開著小貨車自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的路邊起駛迴轉時,因為沒有注意行進中的車輛,結果撞上兩輛機車,其中一名機車騎士被撞成植物人,至今仍重傷昏迷,一輩子得仰賴呼吸器。傷者父母難過,因為他們就讀高職二年級的孩子已經被車禍毀了未來,所以對葉姓婦人提出1800多萬元的民事求償。
刑事部分,葉姓婦人被以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時,婦人主張,當時並非起步立即違規迴轉,反倒是受傷騎士無照駕駛又飆車,也應該要負過失責任。法院調查,發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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