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cgd
你引我言幹嘛?沒針對你也沒引你言,你劈頭就批評一堆?
唉......不懂真的不用出來給別人笑,我是志願役當了N年參四,
我簡單講一下算了,軍方發包時會對廠商有若干要求並且列冊,
如果經過軍方認證通過的,並且成為軍品供軍隊使用的軍用品,
也就能稱作「軍規」,所以所謂軍規不是一般軍用就是戰地用,
這是我之前提到「軍用就是軍用,戰地用就是戰地用」的原因,
至於工規我想就不用多說了,各種標準都是有文件可查的。
回到原點來說,廠商們所謂的「軍規」明明都非軍用品,
當然不可能獲得軍方認可列冊,那軍規是哪來的?除了胡謅,
還有別的可能性嗎?我看就是有太多這種不懂還很嗆的怪咖,
難怪台灣在世界上節節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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