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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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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楊梅
文章: 42
(總統都是看報紙才知道外界的消息)
刑法的恐嚇罪應該是不能成立(被害人不知道自己被恐嚇)


總統身分跟一般人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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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 有勞工"團體" 丟. 米田共
也有不少人, 丟鷄蛋, 丟白米.丟水果. 丟什麼都有....

只要是"團體" 就不關係嗎?

{檢調,不需要在"預告階段" 就把相關人等.不論主從全都抓起來.....}
或是."人民"有集會,言論的自由.
只要符合"某方面的政治利益" 就沒闗C ??

好. 退一百萬步,
丟炸蛋,當然不是小事, 肯定要事先處理.
只不過, 妓者大人們.怎會怎能全程跟進...


"帥哥" 他個人所訢求的立場,卻被污名化為...求出名...

要是說,人家也有千思萬想之后.
不得不使用這漾的手段也要 告知 "那佪人" 訴求呢
好比15K.22K,ETC,軍公教年終等等的.....


可惜啊...
要是他能再多想三分鐘,心機再深沉些...
好比.身上或家里,貼上滿滿的 請願或訴求.

或許,結果會有所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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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丁格的內褲 「穿裙子的女生,在掀起裙子之前,並沒有辦法證明其是否有穿內褲。」
舊 2013-01-07, 07:34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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