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ss
公家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定得很細,許多科目限制很多。
為讓計畫可以推動,教授們只好各顯神通。
如果教授們沒將錢放入自己口袋,我是覺得情有可原。
雖然說這樣做不對,但整個國家的主計制度僵化,造成想做事的人無法做事,我想要檢討的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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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把研究經費放自己口袋或私人物品當然是應該依貪汙罪起訴
並且殺一儆百
但是很多制度面的僵化的確是讓一些想做事的人無法做事
實驗研究不像包工程 很多是不可預期結果的
如果計畫執行到一半發現新的結果或是假設錯誤
需要原計畫書沒提到的藥品 器材
依照會計預算只能核銷計畫書內提到的品項
那該如何??
另者目前對於研究儀器(非指電腦)的採購非常嚴格
通常即使拿到很多的耗材費 卻不能轉儀器費
理由不外乎使用率或其他單位已有
但那些其他單位的儀器常常是看得到 吃不到
如果實驗急需時該如何?
是該感嘆自己沒有後臺借不到 最後乖乖地改變計畫內容做小實驗
還是該如何呢?
現在教授也不是萬年職業 也是有升等計畫壓力
當沒有好的著作發表
就拿不到計畫
拿不到計畫就沒法做實驗 養研究生
沒法做實驗 養研究生結果更沒有著作發表
最後時間到....結果就是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