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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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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事都得從自己看起 .....
見義勇為的精神本質是好 .....
但現實上若要見義勇為 . 得詳細計算自我與對象份量的差異
大從追小偷 . 圍搶匪 ; 小至糾正插隊者 . 勸說無公德心者
能力不及者別幹 . 如小孩 . 女人 . 老人 . 殘障者對上彪形惡漢
硬拼的見義勇為代價太大 . 往往大至道德正義的範圍之外
我不認為社會應該鼓勵這樣瀕臨個人能力範圍的道德行為
因我很清楚一個歹徒被逼到極限會是怎樣的狀態
歹徒的命不會比郭老先生更有價值
悲劇已經發生 ..... R.I.P.
另 ~ 三百萬元 <= 是補償性質 . 告訴我們的是無奈與悲哀
它不是獎金 . 不用於鼓勵民眾以性命相博於歹徒 . 亦與彰顯正義無關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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