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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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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1.跟蹤不違法。
2.司法人員已確認犯罪事實,屬現行犯可直接逮捕,沒有盤查問題。
3.司法人員已確認犯罪事實,屬現行犯可直接逮捕,沒有不開門問題,你不開門,司法人員還是可以破門而入。

前面那位證據都洗掉了
後面那位還沒開始
犯罪事實是?
舊 2013-01-03, 06:54 AM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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