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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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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要強調公平的話 ... 低頭族 汽車裁罰 3千,機車裁罰 1千,是否也應該拉到一樣的基準呢!?

如果遵守交通規則,通通都罰不到,也沒有公平性的問題!!

不然,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愛怎麼低頭都沒人管 ....

離個題、先把路權還給機車再來談公評吧.......
舊 2013-01-02, 11:30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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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離線中